论荀子与儒家礼乐观的情感论转向
【出 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CSSCI
2014年第43卷第1期 106-111页,共6页
【作 者】:
刘延福
【摘 要】
荀子在继承了儒家传统礼乐思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历史性地改造,第一次比较深入全面地探讨了礼乐思想的不同内涵与作用,提出并论述了“乐合同,礼别异”的观点。他认为,强制性原则的礼与调和性原则的乐之间虽然存在着巨大的张力,但两者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礼乐同构、“情通礼乐”,“情”是沟通礼与乐的桥梁,二者通过“情”从其根源上实现了内在张力的平衡。儒家传统的礼乐思想,在荀子的手中实现了情感论的转向。荀子将礼与乐放在同一个视域中进行考察,为制度理性与审美价值的和谐一致找到了合法性依据,对中国传统的诗学与美学理论也具有极大的启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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