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涉外侵权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立法评析
【出 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CSSCI
2013年第42卷第1期 73-78页,共6页
【作 者】:
李先波
[1] ;
谢文斌
[2]
【摘 要】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在国际私法立法理念上的重大飞跃,但是相比国际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立法,该法具体规定在解决跨国侵权法律冲突时仍存在诸多不足。冲突规则中的部分概念具体含义不明晰,意思自治原则的作用被过度扩大,放弃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不同类型侵权行为的冲突规则较为粗糙等等。我国有关侵权的冲突规则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有关概念,适当的限制意思自治,针对不同类型侵权行为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冲突规则,从而形成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相结合的完整体系,使各种侵权行为都能够适用最为适当的准据法,以实现冲突正义和实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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