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纪律的通知
2021-02-04 16:09:00
各二级党组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为切实转作风、纠“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遵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
2.严禁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
5.严禁“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
6.坚决制止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行为。
7.坚决杜绝在教学科研、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应急处置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
8.严明换届纪律要求,严禁在换届中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
各二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相关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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