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畅通学校民主管理渠道,构建学校与学生之间良好的信息反馈机制,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五届校长学生助理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非应届毕业生)
二、工作职责
1.收集、反馈学生对学校人才培养、校园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和反馈;
2.结合学校事关学生利益的重点工作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有关部门协同下开展调研,提交调研报告;
3.列席学校与学生相关的校级会议和活动,参加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制度、政策的起草与修订,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积极向全校学生介绍和宣传有关学生发展的政策与举措;
5.完成校长和其他校领导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正确、坚定,热爱和关注国家、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知欲,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积极端正,能够主动思考,创造性提出工作思路并推进实施;
3.身心健康,学业优良,具备语言表达、文稿撰写、调研实践、团队领导、新媒体应用等任一方面专长;
4.熟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曾担任党、团、班级、社团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
5.至少任满1届,任职期间原则上不再兼任其他学生干部职务。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学院推荐等相结合的方式。
①个人自荐:学生个人在学校官网、校团委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登记表,10月14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简历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不超过2页,照片请嵌入文档打印)。本科生交至学院团委书记处,由学院团委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于10月16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研究生交至学院科研办,由学院科研办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于10月16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②学院推荐:各学院在上报材料中可重点推荐1位在口语表达、文书撰写、文体竞技、调研实践、新媒体应用等某一方面有专长的学生,并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五、选聘流程
1.由校长办公室会同校团委及研究生院对参选人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学校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培训与测试。候选者原则上应当参与包括团队协作、语言表达、信息收集与分析、活动策划与宣传等在内的学习实践活动;
3.对表现优异的候选者,报校长审定,并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根据试用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直接聘任;
4.对未入选但表现较好的候选者,根据双向选择,参与校长学生助理活动策划、调研、组织、宣传等常规工作,纳入校长办公室勤工助学助理团队统一管理。
校长学生助理值班咨询电话:0731-88872586(10月12-16日,每个工作日8:30-17:30)
湖南师范大学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