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居于“师德为先”的首先地位,直接关系到师范生人才培养的质量。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将师德建设作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将“全面开展师德养成教育”作为培养卓越教师的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更是将师德列为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将“践行师德”列入专业认证标准。
为加强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夯实教师教育必修课《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的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师范生师德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力加强师范生师德教育教学改革,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细化落实到师范生培养全过程,探索师范生师德养成长效机制,推动课程育人、实践育人、协同育人工作常态化科学化,引导师范生增强职业认同,涵养教育情怀,推动师范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做到知行合一。
二、项目内容与形式
申报项目需符合时代需要和师范生特点、师范生喜闻乐见、有良好育人效果及服务成效的师德创新实践项目。参考内容与形式详见附件1。
三、申报类别及资助数量
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师德创新实践项目,每个成员只参与一个团队。
1.小组类。以5~7名师范生组成小组进行申报,各学院限报1~2项。每项资助1000元,全校拟资助20项。
2.班级类。以一个师范生班为单位申报,各学院限报1
项。每项资助2000元,全校拟资助10项。
3.专业类。以一个师范专业或学院为单位申报,各学院限报1项。每项资助5000元,全校拟资助5项。
以上共计35项,鼓励学院予以适当配套经费资助。
四、实施流程
1.项目申报。申报者自主设计项目并填写《师范生师德创新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向学校推荐优秀申报项目。要求项目内容和方案有创新性,时代感强,可操作性强。所有项目都必须聘学科教学论教师为指导老师,对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2.审批立项。学校将及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反馈,确定立项项目,发布立项文件。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能达到师范生师德创新实践项目的目标;项目的教育效果要好,师生关注度要高,在学校和社会有一定影响;项目实施以一年为期,且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4.项目总结。项目举办完两周内,项目负责人向学校上交相关总结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和影像图片资料等。
5.项目结项。学校依据项目总结材料,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评估,对通过结项评估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对优秀项目予以奖励并纳入学校师范生师德创新实践项目案例库。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教务办于11月29日(周五)前将《师范生师德创新实践项目申报书》以及主要补充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所有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cfd@hunnu.edu.cn,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院2019年师德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李艳萍,0731-88873136。
湖南师范大学
2019年11月15日